衞生署改新冠病人结束隔离要求 须病徵好转及退烧或抗体阳性
2021-08-06 20:30
衞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和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联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根据,现有关于新冠肺炎的科学证据,今日就确诊病人终止隔离须符合的条件发布更新建议,将取代去年7月公布的处理方案。
有病徵的病人必须临床状况好转及退烧。无论有否病徵,病人也须要同类临床样本在相隔至少24小时进行两次新冠病毒的反转录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测试,结果均呈阴性(而粪便样本测试结果曾呈阳性的病人,需在相隔24小时进行的两次粪便样本测试结果均呈阴性后方可终止隔离);或以同类临床样本在相隔至少24小时进行的三次反转录聚合酶连锁反应测试,Ct值持续33或以上。
有病徵病人须自发病后已逾10天;无病徵病人则须首次对新冠病毒的反转录聚合酶连锁反应测试呈阳性已逾10天。
如果病人对新冠病毒的IgG抗体测试结果由阴性转为阳性,并有至少一次聚合酶连锁反应测试结果Ct值为33或以上,亦可以视作符合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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