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行贿及受贿以取得冷气工程合约 各判囚6个月

2021-08-05 16:22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技术经理及一名工程承办商东主,行贿受贿以取得及判授一幢私人住宅大厦的冷气工程合约,涉及非法回佣共逾1万8千元。两名被告今日(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6个月。两名被告提出保释申请以待上诉,获暂委裁判官批准。

伍俊铭,40岁,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恒隆)前助理技术经理,早前被裁定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

同案被告谭仲昌,60岁,合联(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联)东主,早前则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暂委裁判官何慧娴判刑时表示,贪污是严重罪行,被告的行为除违反诚信,亦对商业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案情透露,谭仲昌于2019年9月16日把一个信封交给伍俊铭。信封内有1万8100元现金,给予伍俊铭作为促使恒隆将多份工程合约判给合联的诱因或报酬。

信封内并有一张纸,详细列出御峯14项冷气系统维修工程及各项银码,合共1万8090元。当中13项工程由伍俊铭负责,并在他建议下判授予合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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