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署男文员不获续约刀伤3同事认3罪 押8月杪判刑
2021-08-05 12:41
机电工程署前合约文员因不获续约,去年8月底离职日于牛头角总部大楼持刀伤人,以菜刀斩伤男同事,另外2名同事制止时亦告受伤。男文员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蓄意伤人、1项伤人及1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另1项蓄意伤人罪则存档法庭。案件押后至8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2份精神科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柙看管。
案情指,被告曹景进案发时为机电工程署合约文员,去年不获续约,于8月31日案发当日离职。当日下午2时许,男同事蔡栢丰感到背部被硬物击中,发现被告手持菜刀,斩向蔡栢丰左眼眉,高呼「斩死你」。女同事潘凯敏上前制止,拉走蔡栢丰,期间右手遭被告斩伤。另一名男同事吴小东与其他人上前尝试夺去菜刀,被告随后被制服在地,裤袋中搜出2把剪刀。蔡栢丰事后多处受伤,左眼眉、右脸、左胸壁、双手前臂及左手3只手指被斩伤,留医7日后出院。
被告警诫下供称「因为个男人玩我,令我冇咗份工,我就斩佢。个女人系我斩紧嗰阵冲埋来,就斩埋佢。2把铰剪我收埋,如果有人抢刀,就用来自卫。」被告又在录影会面透露自2014年起在机电工程署担任合约文员,案发前获上司告知将不获续约,被投闲置散而深感恼怒。被告于是从家中带备菜刀,用报纸包裹,计画用刀斩伤上司,惟案发时上司并不在场,遂转而袭击蔡栢丰,因为蔡栢丰同样有份造成被告失业。
38岁被告曹景进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牛头角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7楼内意图使蔡栢丰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蔡栢丰、潘凯敏及吴小东,并管有2把剪刀。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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