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导师抽脂亡|法医称未能确定致命死因 专家指施深度镇静须麻醉师在场
2021-08-03 17:25
香港著名拉丁舞老师李嘉莹2014年在「重生植发中心」进行抽脂时昏迷后不治,涉案女西医关孝孜被控一项误杀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续审。法医指经解剖后未能确定死者致命死因,而死者则有较大范围皮下脂肪流失。
法医高永富为死者解剖时发现有皮下脂肪流失及出血现象,死者并无其他新近创伤。高表示在死者身上发现有细小手术伤口,在反开皮肤后发现有较大范围脂肪流失及出血。高解释抽脂手术中会把管状放入皮肤下进行抽脂。高另指死者患有糖尿病,但其严重程度并不足以致命。死者亦属长期吸烟者及社交饮酒者(social drinker),但高指并无证据显示其吸烟习惯影响肺部组织。而死者亦没有突然死亡等家族病史。
高在死者的尿液及血液样本中,验出麻醉药异丙酚(propofol)及哌替啶(pethidine)。高解释镇静过程可抑压神经系统功能,使人疲倦,减少焦虑及对痛楚反应等。解剖报告总结指,经解剖后未能确定致死原因。
高续指,在抽脂过程中医生须分解病人身上的脂肪,而部分脂肪有可能进入血管在身体上循环。若脂肪块过大便有机会造成脂肪栓塞症候群(Fat embolism syndrome),可引致发炎、出血及发烧等,而解剖时并无相关发现。
高在报告总结指,由于未能得知死者致命原因,但死者在接受抽脂手术后不久便死亡,应寻求合资格的整形外科医生及麻醉师以了解手术是否涉及医疗意外。包括手术室的适合性、手术工具、助手安排、手术长度及程序、术后护理,所使用的麻醉药等。
专家证人整形外科医生陈汝威的报告指,死者属肥胖(obesity),患有脂肪肝。陈认为死者于手术前签署的同意书缺乏重要资讯,被告没有在同意书上签署。陈指同意书应同时由负责医生签署,若有见证人见证签署过程,该证人亦应签署。陈亦表示一般手术同意书中病人应了解相关手术过程、副作用、并发症等,负责向病人解释的医生须签署同意书。
控方提及死者于涉案手术前两个月同样曾进行抽脂。陈认为由于抽脂部位不一样,即使同为抽脂手术,其潜在风险及副作用均会有改变,病人状态亦可能有所不同,故此不能因而简化签署过程,而且应由医生亲自向病人解释手术。陈的报告又提及手术中未能得知用药过程,陈解释由于药物对病人可能有潜在影响,而医生须专注进行手术,未必能记得过程中所用的药物,故此药物纪录相当重要。
陈根据其经验指,若只涉及简单手术,便只需局部麻醉。如果手术部位较大,例如整个背部等,多会在镇静下进行手术。而一般手术若历时数小时,须较深度镇静,便必须要求麻醉师在场。而病人血压、心跳等有机会随手术过程改变,需在过程中一直保持监察。
法庭记者:王永欣
建立时间13:40
更新时间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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