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郭伟健获「解禁」 今日区院处理多宗示威案提讯
2021-07-29 13:03
《星岛日报》得悉,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去年5月处理反修例伤人案,判辞中形容被告「情操高尚」引起社会争议,其后3宗原定由郭官审理的反修例相关案件,被勒令改由其他法官处理。根据司法机构网页,郭官获「解禁」,今日将在区院27庭处理多宗示威案件的提讯。
郭官今午两时半处理示威案件,包括梁植伟中学3名中四生涉烧校门案、理大冲突二人疑驾「家长车」助示威者逃走,遭加控妨碍司法公正案、以及郑锦满等7人理大冲突助示威者逃走,被控妨碍司法公正案等。
前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去年就事件发表声明,指法官及司法人员绝对不可偏颇,也须避免就社会中具争议或可能诉诸法院的议题,非必要地在公开场合包括于判辞中发表任何意见,尤其是任何一种政见,否则有机会损害不偏不倚的形象。
马道立指,司法机构独立及公正的执行司法工作,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根据《基本法》,法官对社会大众有责任,必须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公平公正、无惧无私地审理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应反覆强调的。
记者 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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