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律政司斥恐吓法官卑劣 政府必严正执法

2021-07-27 22:44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接获电话恐吓。资料图片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接获电话恐吓。资料图片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今午就首宗《港区国安法》裁定唐英杰罪成后后,司法机构同日下午约5时即接获电话恐吓,一名男子致电杜官,电话接驳到一名职员后,涉案男子即破口大骂杜官:「我会放炸弹炸你」,之后又责骂其馀两名法官,表示「我会斩死你哋,将你哋放血」。警方已经跟进调查。

对于有法官判案后遭受恐吓威胁其人身安全,律政司回应指,律政司重申,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必严格依据适用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并受到《基本法》第85条保障,独立地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职能而被人恐吓并威胁其人身安全,特区政府必定严正执法,绝不会容忍这种无视法纪及损害法治的卑劣恶行,警方会将不法分子早日缉拿归案,保障社会安宁。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威胁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损害,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律政司警告,恐吓属严重罪行,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律师会回应指,根据《基本法》第85条,香港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84条亦指出,法官应依照法律审判案件。律师会深信法官会履行司法誓言,无惧、无偏地维护法制。

律师会重申,任何意图在法官裁决过程中施加压力和影响的行为,都必须立即停止。律师会敦促各方尊重法治和法官维护法治的宪制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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