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成为大律师感受「特别」 杨美琪:会尽力全力做好

2021-07-24 12:46

杨美琪(右)成为大律师。
杨美琪(右)成为大律师。

曾负责检控民主派「35+」初选案的署任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今早于高等法院申请大律师认许,由资深大律师Anthony Houghton代表,动议杨美琪成为专业大律师,并剔除其律师身份,获上诉庭法官薛伟成批准。

Anthony Houghton动议时简介杨美琪于英国威尔斯大学毕业后,1992及1993年先后在英港两地成为律师,1994年起任职律政司。Anthony Houghton评价杨美琪在3个月实习期内表现勤奋,印象深刻。

薛伟成法官提到曾在律政司与杨美琪共事多年,相信其能有所成就,又指担任大律师为其新挑战新章节,提醒杨美琪能力愈大责任愈大,大律师理应成为他人典范,在如今复杂动荡的时代,大律师重要职能在维持法治,为正义发声,保障《基本法》、公平和人权,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杨美琪庭外受访指感受「好特别」,但暂时没有打算私人执业,仍有坚定信念和使命在律政司工作,亦没考虑过会否获正式升任刑事检控专员一职,表示自己会「尽力全力做好」,去服务公义。

杨美琪回应律政司部份上诉覆核决定备受争议时,强调律政司立场一致,决定只视乎证据,没有其他不必要考虑。杨美琪又支持政府近日打算修例,准许任职律政司的律政人员,在毋需成为执业大律师及完成三个月实习情况下,都可以合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指出律政司内有许多经验丰富的律政人员,甚至具备二三十年讼辩经验,在行内深受尊重,惟因只具备律师资格而被剥夺业界认可,反问「点解无机会畀佢哋」。

曾负责民主派「818」、「831」及「101」多宗未经批准集结案的大律师林芷莹到场旁听支持。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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