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私了男子囚40个月不服刑期提上诉 官押后处理

2021-07-23 13:14

彭官把案件押至上诉人最早释放日期前不少于1周,交由上诉庭至少两名法官再作处理。 资料图片
彭官把案件押至上诉人最早释放日期前不少于1周,交由上诉庭至少两名法官再作处理。 资料图片

前年元朗721袭击事件后两个月,32岁男送货员「私了」一名男子,早前承认暴动、非法禁锢两罪,被判囚3年4个月。被告不服刑期提出上诉,今于高等法院上诉庭处理其上诉许可申请。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指案情严重,案情针对「一个活生生嘅人无端端围困,隔住窗拍打」。彭官把案件押至上诉人最早释放日期前不少于一星期,交由上诉庭至少两名法官再作处理。

上诉人张裕泰由大律师吴宗銮代表,其最早释放日期为今年12月24日。彭官强调本案案情针对「一个活生生嘅人无端端围困,隔住窗拍打」,事主受威胁,应感到极度恐慌,上诉人曾抢去其手提电话摔烂,案情严重。案发现场至少有50人聚集,「群情汹涌50人」,形容现场相当「得人惊」。彭官提及原审法官以5年半作量刑起点,因上诉人患过度活跃症及专注力不足而扣减半年,终以5年作起点。彭官指上诉人没有按时覆诊及服药,参与暴力群众行为,属「咎由自取」,反问吴大状「以5年作起点有咩问题?」彭官又指上诉人因病情影响而做出案发行为「唔知系咪实情」。

吴大状则强调案发时上诉人没有蒙面,衣著明显,无意隐藏身分,案发时受病情影响,没有预谋犯案。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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