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苹果》4高层涉违国安法今提堂 保释被拒押9.30再讯

2021-07-22 11:41

由左至右:林文宗、陈沛敏及冯伟光
由左至右:林文宗、陈沛敏及冯伟光

壹传媒集团5名高层月前被捕,涉嫌于过去1年多在前《苹果日报》刊登约30篇文章危害国家安全。继前《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及总编辑罗伟光被控后,警方国安处昨日再拘捕前《苹果日报》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前主笔「卢峯」冯伟光和前主笔「李平」杨清奇。4人同样被落案起诉1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今早将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早上8时许,法院已有近百名公众人士轮候到庭旁听,其中包括部份前《苹果日报》员工。苏官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4名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拒绝其保释申请,押后案件至9月30日下午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期间众被告须还押候讯。

案件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主理,控方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罗天玮代表,辩方代表包括资深大律师蔡维邦。苏官应部分传媒申请,批准传媒报道保释程序中被告提出的保释条件,其馀原有限制则保留。罗天玮反对众被告保释,申请押后案件至9月30日再讯,指案中有大批电子器材有待法证化验,包括97个项目,其中有电脑、伺服器及电话,另有25箱文件近1000个项目,亦需检验部分个人及机构财务资料。

辩方为杨清奇申请保释时,提出保释条件包括现金担保10至15万元、不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一、三、五下午到警署报到、不会发表文章或受访。

蔡维邦为陈沛敏申请保释时,提出保释条件包括现金担保20万元、丈夫人事担保10万元、居于报称住址、不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一、三、五到警署报到、宵禁12时至7时、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任何公众平台及社交媒体发表或转载任何有可能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或文章、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政要及不接受任何访谈。

辩方为冯伟光申请保释时,提出保释条件包括现金担保20万元、太太人事担保10万元、居于报称住址、不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天到警署报到、不使用社交媒体、不会发表或转载文章、不会联络任何外国政要、不参与政治活动、不加入或参与任何传媒工作及不接受任何访问。

辩方为林文宗申请保释时,提出保释条件包括现金担保12万元、伴侣及荣姓教授人事担保各10万元、不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二、四、六到警署报到、宵禁、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任何公众平台及社交媒体发表或转载任何有可能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或文章、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政要及不接受任何访问。

被告依次为55岁杨清奇、51岁陈沛敏、57岁冯伟光及51岁林文宗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与《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张剑虹、罗伟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法庭记者:陈子豪 汤璧瑜

建立时间09:18
更新时间11:41

前《苹果》主笔「卢峯」冯伟光。
前《苹果》主笔「卢峯」冯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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