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前年黄大仙非法集结 警称有人以雷射笔电筒照警方

2021-07-19 16:53

被告阮子滔(左);证人郑婉雯(音译)(右)。
被告阮子滔(左);证人郑婉雯(音译)(右)。

港府前年引用紧急法实施《禁蒙面法》,市民于各区发起连串示威。16岁男生及22岁无业男被指于黄大仙一带参与非法集结,无业男另被控一项拒捕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案件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开审。女高级督察忆述当日有人在场叫喊「五大诉求」等口号,亦有人以雷射笔及电筒照射警方。

控方传召当日参与指挥行动的证人、高级警司蔡伟森,他表示自己当日带领黄大仙、观塘、秀茂坪小队及快速应变小队前往现场。秀茂坪及快速应变小队驻守黄大仙警察宿舍附近;观塘小队驻守东头邨附近;黄大仙小队则驻守龙翔道新光中心外的行人天桥上。蔡于晚上11时05分命令黄大仙小队进行扫荡,约午夜12时完成。

控方另传召东九龙总区第二梯队第三小队高级督察郑婉雯(音译),她指自己当日晚上约十时到场,现场已有人聚集及叫嚣「五大诉求」等口号,亦有人以雷射笔照射警方。她其后向龙翔道东行线聚集的人士发出口头警告,指他们或涉及非法集结,须立即离开,否则不排除会作出拘捕或以武力驱散。

控方庭上播放的片段显示,警方当晚11时许于新光天桥底劝喻市民离开,遭市民斥「你系咪要我哋搭的士过对面啊?」、「我脚痛唔想行咁远啊」等。警方其后一度表示可让市民通过天桥,「依家俾你过你过唔过?」

16岁麦姓学生及报称无业的22岁男子阮子滔涉于前年10月7日于黄大仙外附近连同他人参与非法集结。麦由大律师刘伟聪代表,阮则由大律师阮伟明代表。他另被指在黄大仙广场拒捕及管有两把士巴拿,被控拒捕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

法庭记者:王永欣、汤璧瑜

建立时间13:58
更新时间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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