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选举申报书 区选落败退休教师吴志雄判囚半年
2021-07-02 12:46
前年区议会选举中两名落败候选人,前公民党执委陈宇明及退休教师吴志雄于选举后未有提交选举申报书,2人早前承认一项没有按照《选举条例》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患躁郁症的吴志雄今于观塘法院被判囚6个月。裁判官杜浩成指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量刑时被告个人背景比重不大,以9个月作量刑起点,认罪扣减三分一,终判囚6个月。
辩方庭上透露被告已患躁郁症20年,杜官一度问参选区议会前会否评估参选人精神状况,或作出声明没有精神病才可参选。杜官强调「唔系针对mental health patient(精神病患者)」,但指他若当选需处理公务。辩方求情指被告落败后情绪低落,并承认因疏忽而没有提交申报书。
杜官指选举可引起国际关注,由于参选人若需延迟递交申报书,需及早向高院提出,而被告至今未有作出申请,交待选举资金,故选举是否廉洁公正仍不得而知。杜官又引述案例指,法庭判刑由过往的罚款至近年判社会服务令,可见法庭对相类案件越来越关注。而由于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除非涉及人道危机,否则量刑时被告个人背景因素比重不大。另根据精神科专家,被告精神稳定,亦已获精神辅导,终判囚6个月。
被告陈宇明(41岁,软件工程师)及吴志雄(55岁,退休教师)被控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指二人于前年12月29日,分别作为该年区议员选举观塘栢雅选区、沙田锦涛选区的候选人,没有按照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陈早前认罪后同被判囚6个月。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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