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夸大比赛开支康文署经理脱罪 旁听人拍掌遭官斥:唔系开party

2021-07-02 12:41

廉政公署控告一名康文署助理经理。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控告一名康文署助理经理。资料图片

康文署一名助理经理被指申领地区游泳比赛的开支时使用被夸大逾3000元的收据,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案件早前审结,张天雁裁判官今于九龙城法院指被告供词自相矛盾、自圆其说,肯定涉事收据有经过大幅度更改,惟控方证人的证供有缺口,法庭无法得知收据是如何被修改,因此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宣读判词后,旁听人士随即拍掌,随即遭张官斥「唔好拍手啦!呢度唔系开party。」

张官接纳两位控方证人诚实可靠,虽然他们未能讲出收据上的实际金额,但清楚记得购买物品的数量并肯定收据金额被大幅增加,认爲有人曾用原子笔大幅修改收据。

相反,被告于庭上的供词与其录影会面内容前后不一,张官质疑为何她事隔一年会突然记起这些细节,形容涉事手写收据上的数字亦非常奇怪。而被告为该笔款项的申请者,最有动机作虚假陈述,怀疑她于庭上「讲咗好多大话」。但控方没有传召专家鉴定笔迹,无法判断收据如何被改,故基于毫无合理疑点判被告脱罪。

被告潘丽艳(39岁),被控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控罪指称她在前年10月2日,在九龙公园举行的游泳比赛,使用「申请领回已代付费用表格」及5张收据误导康文署,金额夸大3180.5元。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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