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局放宽「禁止投标机制」 9月起分3年及5年两级制

2021-06-29 16:21

财库局指,有空间调整禁制期的长短,以维持保障非技术员工的政策目的。资料图片
财库局指,有空间调整禁制期的长短,以维持保障非技术员工的政策目的。资料图片

政府自2006年起实施「禁止投标机制」,以保障政府外判工人不被剥削,外判服务承办商若违反法例要求,将禁止投标5年。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向立法会递交文件,认为需要调整禁制期年期。

财库局指,今年9月1日或之后招标或邀请报价的非技术员工政府合约,将改用两级制,按承办商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罚款额来决定禁制年期,法定最高罚款额达20万港元以上,包括拖欠强积金供款等罪行,禁制期为5年。而20万港元或以下,即不投购雇员补偿保险等,禁制期为3年。若承办商被法庭判处监禁,包括缓刑,则一律禁止投标5年。

文件指有业界代表指现行划一设定5年禁制期过于严苛,认为当局应基于当前的经济状况作出检讨。财库局指完成检讨后认为可以调整禁制期的长短,不但能维持保障非技术员工的政策目的,亦具有一定阻吓性,惟亦按照当前的经济状况,保障公司以维持员工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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