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法团前司库诈骗秘书服务费14年呃16.5万 囚3月缓刑两年

2021-06-29 15:21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深水埗住宅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前司库,伪称聘用一名兼职文员以诈骗法团支付服务费长达接近14年,涉款共约16万5千元。被告今日(2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后被判刑。79岁岁被告谭炳焕,长沙大楼法团前司库,被判入狱3个月,缓刑两年。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表示,被告有计画地安排诈骗勾当,勾当历时长并违反诚信,但信纳被告曾为该法团执行相关秘书工作,以及考虑到他承认控罪及有悔意,愿意向法团归还全款,遂判他缓刑。

被告今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自2002年至2018年中出任长沙大楼法团司库。根据法团的政策,法团成员执行法团职务不会获发薪金或津贴。

该法团于2003年9月决议通过雇用一名兼职文员处理秘书事务,一名声称由被告介绍的人士获聘。法团自此每月向该兼职文员发放一张1千元支票作为秘书服务费。

于2003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该法团支付秘书服务费共约16万5千元。

廉署调查显示,该名看来获法团聘任的兼职文员,其实是被告虚构出来的人物,有关秘书工作由被告负责处理。被告签署确认兼职文员收妥秘书服务费,但自己收下有关费用,并将款项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口,或属于其家庭成员但由他操作的银行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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