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9月30日前届满外佣合约 可延长最多三个月

2021-06-28 17:17

政府容许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有效期限。资料图片
政府容许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有效期限。资料图片

政府今日(28日)宣布即时延续协助外佣及其雇主应对新冠肺炎的措施,容许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有效期限。

就所有在2021年9月30日或之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劳工处处长已原则上同意,「标准雇佣合约」第二项的雇佣期可在雇主及外佣同意下,延长最多3个月。然而,已根据包括2021年3月29日宣布的弹性安排下获准延长的合约,再度延长合约有效期限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如新聘请的外佣未能于该3个月的延长期内获安排来港,而雇主须在该3个月的延长期后继续聘请外佣,雇主应申请与现任外佣续约。雇主有责任预先作好准备,安排其新聘请的外佣于3个月的延长期内来港及/或安排与其现任外佣续约。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政府会进一步延长于2020年12月30日公布的相关弹性安排。如外佣未能在上述的一年期内返回原居地,他/她可在其雇主同意下,向入境处申请进一步延长逗留期限直至合约完结,以便在该段期间返回原居地。

政府提醒雇主和外佣,上述弹性安排须由雇佣双方同意,而外佣返回原居地的规定仍然适用。雇主应安排外佣在已延长的逗留期限内返回其原居地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