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专家证人指「光时」标语旗 有推翻国家政权意思

2021-06-23 13:56

唐英杰当日驾驶插有「光时」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警方防线。资料图片
唐英杰当日驾驶插有「光时」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警方防线。资料图片

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餐厅男侍应唐英杰涉于去年七一回归日,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唐今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亦否认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控方在开案陈词中指出,控方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经分析后,认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 八字,意指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不承认香港特别行政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并希望推翻国家政权,改变政制及社会制度。

控方开案陈词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在6月30日刊宪公布,即日晚上11时生效,获传媒广泛报道。本案被告唐英杰在2019年8月2日注册登记号码为 TV 7283 的电单车,他持有的暂准驾驶执照(英文:Probationary driving licence,俗称P牌)暂准驾驶期直至2020年12月21日。

唐在2020年7月1日驾驶电单车,从东区海底隧道驾驶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车上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 八字的中英标语旗帜,黑色旗帜上写有白色字体。当日下午3时半左右轩尼斯道及骆克道交界有砖头、竹枝等物件堵路,附近垃圾起火燃烧,近80人在交界聚集,警方呼吁市民离开现场,并在东行轩尼斯道筑起警方防线。闭路电视、车辆摄录及网上片段等拍摄到,唐约在下午3时37分,驾驶电单车冲越该警方防线后继续前进,在场人士欢呼喝采,警方大喊尝试叫停唐但不果。

唐冲越第一条警方防线后,在东行轩尼斯道及及骆克道交界,冲越第二条警方防线,附近约60人欢呼起来 。唐继续冲越在骆克道及谢斐道筑起的第三条警方防线,同样地附近有人欢呼,警方大喊尝试叫停唐但不果。当唐驾驶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准备冲过第四条警方防线时,警员 8260(译音:李浩铭)、警员2674(译音:叶伟俊)、警员 12197 (译音:杨俊尧)及警员9682(译音:伍大成)大叫唐停车,伍尝试捉住唐但唐一直驾驶没有停下,最终电单车撞向李、叶、杨三人,唐遂倒地,电单车则开始泄漏燃油。控方指唐的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危害公众及在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长朱均强(译音)在下午3时40分左右,以「煽动或教唆他人分裂国家罪」及「危驾罪」拘捕唐,唐保持缄默但指其左脚疼痛,故被送往律敦治医院治理。唐翌日被送往东区医院,警方在其法律代表在场下,检取属于唐的一部金色小米手提电话,内有一张SIM卡及一张32GB SD卡。

警方检取涉案黑色旗帜、内有急救用品的黑色背心、印有银色「SHARK」字眼的头盔、啡色战术腰带、啡色膝垫、一支150毫升粉红色消毒药水、黑色防毒面具、一张八达通卡。

控方指案发时天气良好,路面乾爽,交通情况正常,亦有充足光线。唐的电单车没有任何机械损坏,碰撞事件亦非由电单车故障所致。

警员 8260(译音:李浩铭)下腰椎、三角肌、食指及中指、两方手腕疼痛,前臂及膝盖瘀伤,左手肘及右膝盖擦伤。李留院七日,及后一直出现左手腕、左膊头及腰背疼痛,故接受物理治疗及职业治疗。李获批48日病假由2020年7月1日至2020月8月17日。

警员2674(译音:叶伟俊)右手拇指指间关节移位,左前胸壁轻微疼痛,左腿肿胀及不适,叶获批54日病假由2020年7月1日至2020月8月23日。

警员 12197 (译音:杨俊尧)右胸壁疼痛但没有损伤,右手拇指疼痛及轻微擦伤,杨获批5日病假由2020年7月1日至2020月7月5日。

法庭记者:刘晓曦 王永欣

建立时间12:33
更新时间13:56

唐英杰由囚车押上法院。
唐英杰由囚车押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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