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元朗】仓务员袭前港足门将梁卓长囚4个月 官斥如「私了」引涟漪效应

2021-06-18 15:43

梁卓长当日被袭。 资料图片
梁卓长当日被袭。 资料图片

前年10月网民发起「光复元朗」行动,其间香港足球队前门将、现任港超元朗足球队守门员教练梁卓长疑因政见问题与人争执扭打,在场围观的男仓务员加入袭击梁。仓务员早前承认袭击致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罪。张洁宜署理主任裁判官今于屯门法院直指本案性质严重,当时有多人围观,被告如同「私了」的行为或会造成涟漪效应,监禁式刑罚乃唯一选项,终判被告监禁4个月。

张官判刑时引述案情指,虽然被告庞梓贤(24岁)的袭击未有对事主造成严重伤势,但当日案发地点附近有示威活动,事主原与一名男子在地上扭打,已无能力保护自己,被告却主动加入袭击,其行为可能会鼓动在场围观人士。

张官亦不接纳辩方呈上的案例,认为被告当时身穿黑衫黑裤、戴口罩,明显是示威者的装束,其袭击行为如「私了」。加上报告显示被告无悔意,且有吸食毒品的习惯,不适合入劳教中心。因此即时监禁乃唯一选项,考虑到被告认罪,酌情扣减刑期至4个月。

呈堂片段显示,当晚元朗多处有人聚集堵路,在场的事主疑曾高呼「警察加油」,未几遭另一名穿灰衣男子拳殴。及后事主尝试转身离开,灰衣男从后追赶至福康街小巴总站,2人在地上扭打。其间穿黑衣和蒙面的被告以粗言口指骂梁,之后走进人群,用手肘多次挫向梁的膝盖后逃去。医疗报告显示,事主手脚多处擦伤,鼻梁及唇部亦有瘀伤。

至于本案另一被告陈元雄(45岁),即案情中的灰衣男子,则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罪。案件排期至8月16日开审。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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