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14岁少女拖梯间非礼 送货员判囚2年9个月
2021-06-18 11:45
送货员去年3月尾随14岁女童进入大厦升降机,先是站在女童背后伸手入裤自慰,后让她引路至后楼梯的垃圾房时,乘机强吻及抚摸其胸部。幸好邻居听闻嘈吵声往查看,女童才被解救。他早前承认非礼及意图犯可被逮捕罪行而游荡2罪,今于西九龙法院被判囚2年9个月。练锦鸿法官直斥被告存心欺骗不疑有诈的事主,如果案发时不是有人听到女童的呼叫,被告可能会做出更不堪想像的恶行。
判词指,现年26岁被告谢俊升当日于14岁的事主X回家途中,趁对方不疑有诈将其拖到少人的后楼梯,以武力制服后对她上下其手、强吻10到20秒,甚至作口头恐吓。练官认为本案严重之处在于X乃未成年少女,被告的行为对未成长的人有很大影响,导致她回家乘升降机时会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对陌生人有戒心。
练官续指,法例是要保障未成年人不受其他掠食者的凌辱,以及令有歪念干犯相同罪行的人有所警惕。判刑必须对当事人及其家人有交代,让他们受不公义对待的怨气稍为有所渲泄。而被告并非初犯,2013年曾因诱使一名13岁女童回家拍裸露片段及非礼而被定罪,获判入劳教中心。
因被告2次的性罪行案件均涉及未成年人,法庭特别要求索取心理、精神、背景报告,报告则指被告并无病理原因犯案,他向感化官解释犯案乃受到压力所致,故练官认为没有任何特别宽大的减刑理由。考虑到被告认罪,就非礼罪酌情扣减刑期至监禁32个月,另一游荡罪则判囚1个月,两项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为33个月。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指,报告显示被告没有恋童倾向,相信重犯的机会低,他因与未婚妻的压力而犯案,但选择认罪免却受害人出庭作供。被告原在另一宗盗窃案担保侯查期间干犯本案,但该盗窃案已获撤控。
案情指,去年3月27日傍晚7时许,事主X运动后回到居住的平田邨某座,戴眼镜及口罩的被告尾随入升降机。X到达住所楼层时,被告向X询问垃圾房的位置。X以为被告是新住客,便带他往后楼梯垃圾房。被告这时突然抓紧X肩膊,X虽大声呼救却遭被告捂口,又被恐吓会以刀𠝹花脸。
被告其后不理X挣扎,拉低双方口罩强吻X嘴数十秒,又隔裤摸X臀部,且伸手入X衣服内摸臀及捏她胸部。后因邻居闻声赶至,被告才逃去。警方及后翻看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尾随X进入升降机后,站在X后面伸手入裤自摸下体,又以手提电话对着她双腿。而被告非礼X前,更被拍到在商场尾随另外2名穿背心的女子,疑似用电话拍摄2人。闭路电视并拍到被告右臂有纹身。被告事后被捕,警方检取了其电话及电脑等后,发现被告曾浏览关于街头偷拍裙底照、及另外5宗非礼案的新闻。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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