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香港有必要配合《反外国制裁法》

2021-06-10 15:57

田飞龙指香港需要配合《反外国制裁法》。资料图片
田飞龙指香港需要配合《反外国制裁法》。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草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香港《NOW新闻》访问时,形容是反制干预的「法律武器」,他又认为香港有必要作出配合。

田飞龙表示,西方国家针对新疆、香港的制裁行为挑战中国利益的底线,过往中国主要透过外交部或商务部的行政措施反击,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认为新法是反制外部干预的「法律工具箱」。

田飞龙指出,中国在国际的话语权斗争当中就可以取得一个平等的地位,中国是依法行动,形成更强大的执法力量,不再局限于原来是商务部的范畴里面,仅仅在经济、外贸领域进行阻断,进行反制,或者由外交部门宣布一些单行的行政性质的反制措施,这部法律把这些措施加以综合跟提升,并且可以授权采取使对方更加痛苦、更加付出代价的一些国家性的措施,所以这件「法律武器」更有威慑性。

田飞龙指,外国对华尤其是涉港的制裁,港府缺少资源、力量,甚至勇气去进行反撃,所以要有国家的法律行动进行支撑。

他举例,第一种方法就是将这部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这样的话就构成一个香港跟中央一起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另外一种就是说,它不列入附件三,但是特区政府主动的去修订或制定自治权范围内的阻断或反制外部制裁的法律。

田飞龙相信,进行反制不会影响外资企业对香港的信心,认为「一国两制」下香港应与国家共进退维护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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