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研律政人员可获任资深大律师 公会指或有重大影响

2021-06-08 21:20

律政司回应称,现正探讨律政人员可获资格委任为资深大律师的方案。资料图片
律政司回应称,现正探讨律政人员可获资格委任为资深大律师的方案。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今日向公会各成员表示,最近从律政司司长处获悉,建议及对相关条例作出必要的修订,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员有资格申请为资深大律师。律政司回应称,现正探讨律政人员可获资格委任为资深大律师的方案。

大律师公会向成员发出的通告指出,律政司长没有向大律师公会提供任何关于该提案的书面材料。司长表示,该建议仅限于在律政司工作的法律人员,并希望就该建议得到公会的支持。

根据《律政人员条例》(第 87 章),「律政人员」是指获委任到香港担任律政人员的人员,或合法履行附表人员包括律政司、地政总署、公司注册处、土地注册处。

现时,非大律师的律政人员没有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只有符合《法律执业者条例》(第 159 章)第 31A(2) 条规定的大律师才有资格。

大律师公会认为该建议非常重要,并且可能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与所有成员进行广泛协商。公会邀请成员于7月9日或之前就提案发表意见。鼓励成员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表达意见。

律政司回应称,现正探讨律政人员可获资格委任为资深大律师的方案。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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