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民联会就六四集会上诉 遭终审法院驳回

2021-06-04 15:25

澳门六四烛光集会已是连续第二年不获批准举行。网图
澳门六四烛光集会已是连续第二年不获批准举行。网图

澳门警方早前不允许「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举行六四烛光集会,称集会目的在违反法律。民联会及后向澳门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遭驳回。

判决指,当言论自由、集会和示威权的行使已经产生了挑衅性的言论,又或者公开发表、展示单纯攻击性或诋毁性的言语等是不可接受,否则就是容许作出无限制的侵害行为。

判决指,认为本案或可以亦应该给予些许宽容,但仍需有限制,而且尽管对50年不变原则表示高度尊重,但绝不代表,亦不意味允许对明显具有犯罪性质的滥权和侵害行为免于处罚和免于追责。

法官在表决声明中表示,针对违反刑法的问题,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只要删除所有「诋毁性或侮辱性成分」,便可以容许上诉人举行所预告的集会或示威。

民联会昨日宣布,决定今年的六四烛光集会将继续转移到室内进行,目标是延续六四烛光不断。而集会不开放现场,即不接待市民直接参与,改为邀请所有有心人在网上参与,同时呼吁澳门市民可以任何形式悼念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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