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藉做医委会委员披露投诉人资料及招揽生意 遭廉署起诉
2021-06-03 14:27
廉政公署昨日(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前业外委员,控告她涉嫌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披露一名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及其投诉详情,以唆使该投诉人聘用她来向一名医生提民事申索。她获准保释,明日(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徵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落案起诉被告。被告刘慧儿,63岁,本身为事务律师,于2012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3日期间为医委会其中一名业外委员,被控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违反普通法。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23日期间,身为医委会业外委员,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做出不当行为,即:
(a) 向非政府机构的一名社区组织干事披露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及其投诉的详情;
(b) 致该名社区组织干事安排投诉人与刘慧儿于2017年5月26日会面,期间唆使投诉人聘用自己代向涉案医生提出民事申索;及
(c) 透过刘慧儿的律师事务所接受投诉人指示,代他在民事申索中行事。
廉署调查发现,上述律师事务所其后要求投诉人支付逾52万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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