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前代理假单呃逾8.1万交际费 判囚7月

2021-06-03 10:51

中原地产前代理在2016至17年间,以6张看似酒家发出的收据,欺骗中原地产逾8万1千元,早前被裁定6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暂委裁判官何慧娴判刑时指罪行性质严重,被告多次用单据欺骗雇主,考虑各项控罪涉及的金额,第一项控罪判囚7个月,另外5罪判囚4个月,考虑犯案手法及性质相同,刑期同期执行,判即时监禁7个月。

控方另根据《防止贿赂条例》要求法庭颁下「复还财产令」,下令50岁被告黄冠玮偿还案中得益的81,275元予中原地产,以防止代理人因干犯罪行而得益。辩方则透露被告已宣布破产,无力偿还涉案金额,并指今早才得知控方申请复还令,需时处理及向被告索取指示。何官把案件押至6月17日再处理被告的复还令。

辩方求情时引述背景报告及求情信内容指,被告为人孝顺尽责,勤力工作,尽忠职守,定罪与其性格不一致。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为中原地产小组主管,获准申请发还与客人聚餐或建立团队精神活动的开支。被告于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向中原地产提交两份申请,要求发还交际费,当中包括6张看来由不同酒家发出的手写收据。被告最终获发还共逾13万元。惟廉署调查显示,上述6张收据所显示的金额并不正确,当中涉及逾8万1千元,而涉及酒家确认没有相关交易。

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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