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表演者涉无戴口罩卖唱 自辩戴口罩会阻碍与观众交流

2021-06-01 16:18

被告马赋驰(右)。凌子淇摄
被告马赋驰(右)。凌子淇摄

中菲混血街头歌手马赋驰(Oliver Ma)去年8月于中环卖唱期间遭警员票控违口罩令。他否认传票控罪,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开审。他自辩时解释戴口罩会妨碍他唱歌,因此当日表演时没戴上口罩。叶成林暂委裁判官听罢双方陈词后,押后案件至明天裁决。

时任中区警署军装巡逻小队的男警24911蔡俊豪(译音)供称,事发当日下午12时许,他与警长47129、女警28673谢凯欣(译音)接报到皇后大道中与戏院里交界,处理一宗男子街头表演时没戴口罩的投诉案。三人到场后,见到马弹结他自弹自唱,但未有戴上口罩,只将口罩挂了在前方的咪架上,当时约有5至6人途人观看表演。

蔡观察了几分钟后上前向马以英文发出口头警告,对方随即按指示戴上口罩。蔡亦提醒他需注意表现时音量,同时问及一些关于器材及物件的问题,他随后与同袍逗留调查约8分钟后便离去。

惟两小时后,蔡接到同一投诉后与3名同袍再次返回现场。4人到场后,发现马依旧在同一位置演出,口罩同样地挂在咪架前。女警28673遂开启随身摄录机上前录影,期间蔡用中文要求马戴上口罩并发出告票,马照办并接收告票。

叶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后,马出庭自辩指当日表演时并无戴口罩,因戴口罩唱歌会使其呼吸困难,而且唱歌时需张开嘴巴,动作幅度大,导致口罩不停滑落影响演出。他又强调作为歌手不只要被听见,还要被看见,戴上口罩反而会阻隔他与观众间的交流,加上事发时正值夏天,站在户外戴口罩令他感到不适。

马续称自己一直尊重戴口罩的规例,事发时他将口罩挂在咪架,反映他有意图戴上,而且他从家中出发往中环时亦一直佩戴口罩,仅在表现时脱下,希望法庭以表演者的角度考量,豁免他的情况。

被告马赋驰否认于2020年8月8日下午2时14分在皇后大道中及戏院里交界,无合理辩解没有遵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根据法例第599I章,即未有在公众地方戴上口罩。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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