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会IT界贿选种票】的总时任会务总监及女文员认罪候判

2021-05-31 15:44

被告李为民(左);被告潘秀芳(右)。 资料图片
被告李为民(左);被告潘秀芳(右)。 资料图片

一个的士协会一名时任会务总监及该会一名时任文员,贿选及种票致使约240人以虚假资历登记成为一个专业团体的会员,以便他们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资讯科技界)中投票予某候选人,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二人今日(3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李为民,54岁,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的总)时任会务总监;及潘秀芳,53岁,的总时任文员;同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该控罪另一名被告王宣丽,46岁,的总时任财务总监,其控罪则留区域法院法庭档案。

李为民另承认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1(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法官劳洁仪将案件押后至8月26日求情,并批准李为民及潘秀芳以现金保释。

案情透露,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于2016年9月4日举行。资讯科技界是立法会29个功能界别之一,议席由两名候选人竞逐。

已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或符合资格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并已申请作出如此登记的人士,如具备《立法会条例》订明专业团体的会员身分,则符合资格向选举事务处登记成为资讯科技界选民。电机暨电子工程师学会香港分会(IEEE)属有关订明专业团体。

李为民于2016年4月7日以手提电话讯息,发送一份空白的选民登记表予潘秀芳。约一星期后,时任的总干事雷亚福在李为民知情下,透过雷氏兄妹的手提电话聊天群组,邀请其妹雷伟芳、雷丽芳及雷丽梅加入一个「IT产业会」,以每人获取1000元。雷亚福又指3人必须登记成为选民,并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资讯科技界中按指示投票(该计划)。

雷伟芳得悉该计划后,透过另一个手提电话家庭聊天群组,邀请亲属参加该计划,当中包括她丈夫的姐夫陈琪南。雷亚福的儿子雷敬贤亦在两个手提电话聊天群组,向其同学及相关人士提及该计划。

雷亚福、雷伟芳及雷敬贤收集了36名人士的个人资料,由雷亚福于2016年4月24日,把整合好的资料转发给李为民。

李为民自2016年4月中起,传送多人的个人资料予潘秀芳以登记IEEE会籍。于2016年4月12日至5月1日期间,约240人以虚假专业资格、学历及/经验登记为IEEE正式会员,有关人士包括李为民、潘秀芳、王宣丽,以及上述与雷氏一家有关的36人。

案情透露,潘秀芳以一名时任的总副秘书长的多张信用卡,支付该等IEEE会籍申请费用,合共约3.2万美元(约二十五万港元)。

选举事务处其后于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期间,收到124人的选民登记表,该些表格上均载有同一个错误,把IEEE英文全名中的「Engineers」误写为「Enginess」。基于其IEEE会员身分,上述其中118人获加入2016年资讯科技界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内。

在投票日前,李为民在一个名为「IE群组」的手提电话聊天群组传送讯息予雷亚福及雷伟芳,呼吁他们投票给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资讯科技界候选人杨全盛。雷伟芳及雷敬贤于投票日在电话聊天群组中作出同样呼吁。

案情透露,在该36名与雷氏一家有关的人士中,有19人各自在投票站申领了选票,当中包括了资讯科技界的选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资讯科技界由杨全盛的竞选对手胜出。

同案被告雷亚福、雷伟芳、雷敬贤及陈琪南于上星期二(25日)承认参与有关勾当,4人亦将于8月26日出庭求情。

选举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陈大伟、大律师王兴伟及黄志远,以及检控官欧阳巽熙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家豪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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