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医学会长质疑引海外医生 政府不点名反驳不实无抵触医委会权力

2021-05-28 17:39

方津生(左一)及梁智鸿(右二)质疑修例引入海外医生。资料图片
方津生(左一)及梁智鸿(右二)质疑修例引入海外医生。资料图片

医学会前会长、医管局前主席梁智鸿提出,有必要保留医生执业试,他说是保护市民,应以同一尺度考核来港医生。他又表示,修例是「本末倒置」,医管局多年来不断有医生流失,政府应探讨医生离开的原因,先「止血」再「输血」。而医学会前会长方津生亦担心,港府加设的「特别注册委员会」缺乏业界选举代表,委员会可能要承受政治压力,批评做法损害专业自主。

政府不点名反驳有关评论不符事实,政府透过制订或修改法律的方式去订明医生执业的资格的权力,与医委会可自行审核和颁授专业资格,两者在《基本法》第142条框架下,并不互相抵触。
  
政府指,修例维持医委会继续作为审核和颁授专业医生执业资格和规管医生的专业团体,以及现有医生注册包括循执业资格试及有限度注册等途径。修例只加入特别注册作为新途径,扩阔可申请注册为医生的合资格人士范围,日后特别注册医生亦一如其他注册医生,须向医委会申请注册,同时受到医委会的纪律监管及《医生注册条例》规管。一旦涉及投诉成立的专业操守问题,医委会亦有权力对有关医生进行纪律处分。修例不会减损医委会的法定地位及其处理本港执业医生的注册和纪律规管角色。

政府强调涉及投诉成立的专业操守问题,医委会亦有权力进行纪律处分。修例不会减损医委会的法定地位及其处理本港执业医生的注册和纪律规管角色。资料图片
政府强调涉及投诉成立的专业操守问题,医委会亦有权力进行纪律处分。修例不会减损医委会的法定地位及其处理本港执业医生的注册和纪律规管角色。资料图片

就成立委员会以订定外地医学院颁授的认可医学资格名单,政府尊重医委会的法定角色,经审慎考虑后认为委员会适宜设于医委会的架构之下。修例建议,10名委员会成员中,有6位即过半数指定为医学界的翘楚人士,充分彰显政府对医生专业的重视。其馀4位成员中3位必须是医委会成员,亦即医委会在委员会有4位成员,在委员会内有足够代表性。委员会一如其他医委会辖下委员会,向医委会汇报其工作。将委员会设于医委会之下不会影响医委会的权力。
  
有个别人士指食衞局局长可向特别注册委员会发出指令是严重损害专业自主,港府强调修例下,委员会负责订定外地医学院颁授的认可医学资格名单,而局长只会在涉及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就委员会执行其职能而发出指令,委员会的权力不会因食衞局局长发出指令而改变。举例而言,如果委员会在一段合理时间内都未能制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食衞局局长可向委员会发出指令,要求委员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制定有关名单。

政府重申,香港现时以至可见将来整体缺乏医生人手是不争的事实,希望立法会议员及社会各界能支持有关法案,让更多外地培训的港人医生尽快回流,在公营医疗系统为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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