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半周年】向警掟杂物认暴动罪 中东籍男生判囚2年10个月

2021-05-24 12:33

被告今被判囚2年10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今被判囚2年10个月。资料图片

去年2月29日,距离8.31事件发生半年,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堵路纵火。20岁中东籍学生被指朝便衣警员掟杂物,学生早前于区院承认一项暴动罪,姚勋智法官指被告曾先后多次向警员投掷杂物,但了解他并非带领者,其判断能力亦受亚氏保加症病情影响,终判其囚2年10个月。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的运动成绩卓越,曾多次代表香港参加比赛。另被告患有亚氏保加症,性格较为偏执,因情绪失控而犯案,现感到十分后悔,愿意向涉事警员道歉。被告的家人及教练均在求情信中指,被告为人关心社会、乐于助人、耿正及诚实,希望法庭能轻判。

姚官判刑时指,本案严重之处为当日有多名示威者包围涉事警员,被告身在其中并三次向警员投掷物品。若非该警员能功跑到其同僚所在的位置,后果不堪设想。但最终考虑到被告并非事件中的带领者,其病情亦显然影响其判断力,加上被告认罪,终判囚2年10个月。

男被告钮卓晖(20岁,VTC 学生),被控于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一带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0:55
更新时间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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