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涉非法集结声称劝示威者离开 官斥自欺欺人判囚5个半月

2021-05-21 11:51

事发当日有大批示威者在中环聚集。资料图片
事发当日有大批示威者在中环聚集。资料图片

前年11月在中环有市民发起「和你Lunch」示威活动,一名声称患有认知障碍症的六旬男子,在现场与示威者对话,及斥责清理路障人士,被控以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案件原定于昨日在东区法院开审,惟被告在开审前认罪。裁判官郑纪航今指,被告案发时戴口罩、携带雨伞,与在场堵路的示威者彼此壮胆,不接纳被告辩称当日只是劝示威者离开,直斥该说法与其行为「背道而驰」、「南辕北辙」及「自欺欺人」,最终判被告入狱5个月另两星期。

被告梁荣光(67岁)现时报称退休人士,案发时则从事电子零件贸易工作。控罪指称他于2019年11月18日,在中环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案情指,当日下午约有200名示威者在中环毕打街一带堵路。下午2时许,被告身穿西装、戴著口罩、手持行山仗,在示威前线与数名人士交流,并斥责清理路障的途人「呢度香港嚟㗎!Get out啦!X街!」及「走啦!有狗嚟喇!」被告被捕时被搜出望远镜、护目镜等物品。

郑官判刑前指,被告当日戴著一个深绿色口罩且撑起黑色雨伞,同时携带另外两个口罩、行山杖、泳镜等物品,乃反修例示威者的惯常装备,其装束与非法示威者完全吻合。加上当时本港以至全球尚未爆发疫情,被告显然是为了遮盖容貌,甚至协助别人隐藏身分,带给示威者壮胆效应,郑官遂裁定被告就是示威者的一分子。

至于被告称自己只是劝年轻人回家,郑官引述案情指,当日有示威者以雪糕筒、砖头等堵路,有热心市民曾尝试清理路障,被告却数次呼喝斥责对方「呢度香港嚟㗎!Get out啦!X街!」及「走啦!有狗嚟喇!」,反映他一直参与其中,虽然不至于涉及暴力,惟当日群情汹涌、在场人士情绪高涨,被告行为与示威者彼此壮胆,直指被告说法「南辕北辙、极度牵强、自欺欺人」。

郑官亦不信纳被告辩称因膝盖问题而携带行山杖,直指当日多条呈堂的录影片段均显示,被告并未有拿出该行山杖,他其后走到前线与示威者对谈时拿出雨伞,也不是用雨伞借力,故判断被告的行山杖只属收藏使用。

另证据片段所见,当日霸占中环路面的示威者不断流动、连绵不绝,估计参与集结人数必定远超于定格画面所显示的,估算在场不少于500人,故郑官不接受辩方称只有200名示威者。

综合所有量刑因素,郑官指案发时间为工作日下午,地点则是中环的心脏地带,认为本案的集结整体严重性相当大,量刑起点为7个月,惟被告于开审前一个工作天认罪,故给予略多于两成的刑期折扣,判其即时监禁5个月两星期。

郑官最后表示,对于被告的判刑感到惋惜,但被告非患末期疾病或特别严重,相信被告在监狱内一定能接受惩教署的适当照顾,希望被告痛定思痛、洗心革面,认清是非黑白,重申若要以香港为家,必须尊重香港法律。

被告疑因听力不佳而全程需要身体倾前聆听判词,宣布刑期后亦不知结果,反问在场旁听人士「即系几耐?」。旁听人士遂回答「五个月」,并谓「多谢你!梁生!」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0:18
更新时间: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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