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车长不小心驾驶罪成押下月判刑 官考虑停牌处理
2021-05-18 16:17
去年9月6日一名新巴970号线车长在弥敦道无故响号及快速行驶,今日在九龙城被判于旺角危险驾驶罪名不成立改判不小心驾驶罪成,另外一项于薄扶林的不小心驾驶罪名成立。裁判官严舜仪直斥被告当时负责驾驶双层巴士,但于同日发生两次过失,反问「究竟将自己乘客同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摆系边?」。她又表示会考虑停牌处理,案件押后至6月8日判刑,期间索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候判。
36岁被告张浩然(巴士司机)被控于去年9月6日在油麻地弥敦道危险驾驶一辆双层巴士。另一项加控的不小心驾驶罪指他同日在薄扶林道近何东夫人纪念堂外不小心驾驶一辆双层巴士。
法庭记者:凌子淇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