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研究员阻的士前进认公众妨扰罪 求情有悔意判囚4周缓刑2年
2021-05-18 14:57
33岁大学研究员在去年6.12一周年在旺角阻碍的士前进,早前承认一项公众妨扰罪。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指,被告曾阻碍的士前进并扰攘10分钟,但没有叫口号或威吓与挑衅司机,亦无证据显示交通因而受严重阻塞;考虑被告没有案底、本案案情及被告坦白认罪,判被告入狱4星期,缓刑2年。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指,被告余柏康社会服务令报告内容正面,有悔意。但因获外国大学取录,可参与大型公共衞生研究,发挥所长,机会难得,故希望能尽快出国,所以表明不愿履行社会服务令。徐官指,被告曾表示会接受服务令。但目前轮候履行服务令人数众多,被告未必能及时完成服务令出国;在考虑被告个人背景及案情后,决定判被告缓刑。
被告余柏康承认于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兰街与山东街交界外无合法权限或解释,在上述地方作出一些作为,令交通受阻碍。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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