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主任涉擅入系统图查儿子成绩 未能证不诚实获益裁定罪脱
2021-05-14 17:52
教育局男主任涉于2016至2017年间10次擅自使用「中一学位分配系统」,意图「偷睇」参加升中派位的儿子的校内成绩,去年9月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被告今就10项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于观塘裁判法院受审。裁判官杜浩成指本案重点是被告是否「不诚实的获益」,惟控方未能充分支持该点。
惟杜官终裁定控罪表证成立,被告选择不自辩亦不传召证人,辩方随即作出结案陈词。杜官听罢后裁决指,被告透过系统获取了其儿子同学的个人资料,无可否认是侵犯了他人的私隐,或违反相关条例及部门指引。但本案重点是被告是否「不诚实地获益」,由于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乱咁用」该些资料,加上被告从没隐瞒身份,不能排除被告自身不认为其行为属不诚实,故裁定被告罪脱。
被告彭伟杰被控10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18日其间,先后10次取用教育局名为「教育资讯系统」并载有「中一学位分配系统」数据库的电脑系统,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
杜官甫开庭指,本案4名证人不约而同表示拎到涉案资料「无咩用」,认为控方能充份证明被告越权获取资料,但证供未能支持被告有不诚实得益。且无证据显示被告曾查阅相关内部指引,清楚知道其行为违反私隐,故认为控方未能完成举证责任。另指法庭不可假设辩方一定会提供证供说明其意图,被告可选择保持沉默,故此可能是控方最后一次协助法庭,故希望控方能进一步补充其书面陈词内容。
控方回应指,根据法例的要求,本案只须证明「不诚实获益」,不须证明具有不好的意图,否则几乎上了道德范围。杜官听罢谓:「你误会左我既意思,不诚实无可能系好既意图。」并指出:「脱离被告人身份,任何家长攞到呢啲资料都系无意义」控方则指被告得到其他家长没有的资料,有机会作出更好的评估。
辩方则指,被告在关键时间拥有父母及教育主任两个身份,并有向上司作出申报。被告既没有隐瞒亦没有诈骗,因他看的不是他人的资料,而是其亲生儿子的资料。控方回应指被告并非只看了亲生儿子的资料,当中亦包括其他学生的成绩资料。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2:59
更新时间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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