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督察向下属借钱接受利益两罪成 官明言判监机会高

2021-05-11 13:01

一名海关督察涉嫌未经许可向下属索取5万元贷款,暂委裁判官陈国雄认为,被告称自己是帮人借钱偿还赌债的说法并不可信,质疑他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借钱而虚构人物,最终于东区法院裁定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订明人员接受利益两罪罪成,案件押后至6月1日判刑期,间索取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被告获准保释候判。

陈官将案件至6月1日判刑,批准被告继续保释,不过明言判监机会很高。

被告作供称2018年10月17日曾到澳门与一个朋友赌钱,当日朋友因为输光从俗称「叠码仔」的博彩中介所借来的金额,导致两人被「叠码仔」扣留。被告遂向刘求助,请求他借出5万港元,并承诺会于几天内偿还。刘因此向朋友梁借取金钱,梁透过银行转帐该笔款项予刘后,刘再将款项转给被告。

控方传召梁作供指,同年10月24日,被告在未有还清第一款项借贷下,再次透过刘向梁借取5万港元,梁觉得可疑而拒绝请求,因此揭发事件。

陈官裁决时指,梁的证供简单直接,作供时不受动摇,因此接纳其为诚实可靠的证人;相反,被告称自己与该名一起赌博的朋友并不熟识,连其全名、职业、入息都说不出,两人又在赌场分头行事,质疑被告为何明知自己作为海关督察不能借钱,仍会为交情不深的朋友赌上自己的前途。

虽然被告指自己帮朋友借钱是因为当时被「叠码仔」扣留,担心自己人身安全受威胁,惟陈官认为,如被告没有向「叠马仔」借钱,根本不用担心对方不让自己离开,质疑被告虚构人物辩称借钱理由,故不接纳被告证供。

辩方求情指,无证据显示被告有贪污意图,贷款亦与其公职无关,相信被告今次定罪后已无机会继续海关督察的工作。加上被告经已申请破产,现时主要靠姊姊的经济支援,因此判罚款并无意义,辩方遂请求法庭判处短期监禁,但希望以缓刑方式处理,让被告有机会重新做人。

被告郑文杰(32岁),案发时为海关督察,被控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订明人员接受利益,指他于2018年10月17日向属下关员刘港生索取为数50000元贷款的利益,并于同日在刘的朋友、担任警察的梁伟剑处接受该笔贷款。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2:33
更新时间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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