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武器库案】22岁男生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 判囚3年2月

2021-05-10 11:03

莫礼滔承认控罪判囚。
莫礼滔承认控罪判囚。

警方前年11月初捣破湾仔一所武器库,并起诉4男1女一项串谋纵火罪,以及一项作为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其中一名男学生今于区域法院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叶佐文法官指被告以身试法须付出代价,且涉案物品藏于商住大厦中,有发生火警的危险,最终判被告囚3年2个月。

叶官判刑时强调,涉及汽油弹的罪行十分严重,被告以身试法须付出代价。汽油弹是极度危险及易燃的物品,而涉案物品藏于一个商住单位内,有导致火警的危险,且案中5人有计画犯案,案情严重。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大学修读公共行政及政治学士,与父母及妹妹同住。现已明白犯法以表达政治诉求,只会加深社会矛盾,不会解决问题。被告在还押的18个月内,参与了在囚人士学习计画,阅读了不了文学相关书籍,并完成了详细的读书报告。另被告家人、师长及朋友等均形容其为一个关心社会、乐于助人、聪明及勤力的人,均相信被告犯案只是一时冲动。

案情指,一名名为「Wing Long Wong」的人士在前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透过Airbnb 租用涉案单位。警方刑事情报科人员于11月2日就单位进行监视行动,同日下午3时决定采取行动。两名警员在单位门外,察觉有浓烈汽油味传出,要求单位内人士开门,惟不获回应,遂破门而入。

而在大楼外观察的警员发现,单位内的男女走到露台位置,跳至3楼檐篷再跳至3楼平台,并遭一名不知名人士拍下过程。当时,一名俄罗斯籍男子身处3A室,他目睹并透过片段确认,上述5人是从3A室的露台外冲入其单位内,他们当中有人受伤,并曾要求留在其单位内,但俄籍男子拒绝并要求他们离开,5人最终从单位正门离去。其后,警员在附近一间餐厅内发现并拘捕被告。

被告莫礼滔(22岁,学生),承认于2019年11月2日,当警务人员破门进入湾仔坚拿道西10号冠景楼4楼F室的处所期间,在该处保管59个汽油弹,79个玻璃瓶每个载有白色废棉、50个玻璃樽、约4.6公升含柴油液体、约1公斤含异丙醇液体、约4.9公斤含汽油液体、白色废棉、布条、布及毛巾,意图在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用以摧毁或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警方当日检获大量气油弹。。资料图片
警方当日检获大量气油弹。。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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