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集会】社区主任及港铁技工认暴动判监45月 厨师及仓务员非法集结囚13月
2021-03-31 10:58
前年8月13日的机场集会有内地记者遭示威者用索带困绑「私了」,又有警员被包围需拔枪示警,25岁厨师及24岁仓务员当日在机场外的畅航路参与堵路及向警车投掷砖物等,2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而同案另外2名被告,32岁社区主任及25岁港铁技工开审前已承认1项暴动罪。法官郭启安今早在区域法院指在机场范围内犯案比街头严重,判处社区主任及港铁技工监禁45个月,厨师及仓务员则监禁13个月。
郭官判刑时引述梁天琦案的上诉庭判词,指香港为法治社会,公众秩序及社会安宁需受保障,以维护安稳环境予人表达想法及追求目标,法治不容非法行为破坏或扰乱。
郭官指暴动案发前10分钟有大批示威者在行车路上聚集包围警车,有人用手推车、硬物及拳脚等损毁警车,拔枪警到场支援驱散,扶起被撞跌女子后遭社区主任邱文劲及港铁维修员叶文亮等10人围殴,为时数分钟,有暴徒试图抢枪,有暴徒抢去警棍后不停敲打警员头盔,受袭警员面对即时威胁,需拔抢示警,幸得盔甲保护不致头破血流。
郭官续指因在场群众具共同目的破坏,区分个别人士行为并无意义,故量刑需整体评估。郭官再指被告行为严重影响机场运作,亦破坏香港国际声誉及旅客访港意欲,虽然为时不长,警员伤势不严重,但面对10人近距离围攻,警员生命所受威胁较之2016年年初一暴动中警员更逼切,故以4年9个月为量刑起点,而机场内暴动亦较街头严重,刑期上调3个月,因2人认罪扣减4份之1刑期,终判囚45个月。
郭官再论非法集结罪成2人,指案中参与者行为互相影响,一脉相承,故作整体考虑,指众人行为极具威吓性、挑衅性及侮辱性,暴力程度从警车受损情况可见一斑,严重冲击法治,事件更令现场情绪升温,引致后来的暴动,围殴警员,远较其他非法集结案严重,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并重申在机场犯案较街头严重,刑期上调2个月,有见厨师及仓务员无案底,酌情减刑1个月,终2人判囚13个月。
案件主管、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总督察陆振中在判刑后表示,警方尊重法庭判决,判刑反映出案件的严重性,及法庭维护公众秩序及安全的决心,相信能起到阻吓作用。他又指,警方一直尊重市民的言论和集会自由,但前题是必须以和平和合法方式进行,警方绝对不会容忍任何暴力行为,会继续严正执法,对所有违法行为追究到底。
4名被告依次为32 岁社区主任邱文劲、25 岁港铁维修员叶文亮、25岁厨师高颖康及24岁清洁工人麦幸雄。当中邱、叶2人承认于2019 年 8 月 13 日,于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第 8 层 2 号区参与暴动,高及麦2人另被裁定于同日同地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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