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修例 超台等「极端情况」上下班伤亡可获补偿

2021-04-28 20:08

立法会通过修例,极端情况上下班受伤可获赔偿。资料图片
立法会通过修例,极端情况上下班受伤可获赔偿。资料图片

2018年超强台风「山竹」袭港后全港交通大乱,市民狼狈上班情景历历在目。立法会三读通过有关雇员补偿的修订条例草案,扩大保障范围至涵盖雇员在「极端情况」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都可获得补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说,如因超强台风或其他大规模天灾,严重影响市民复工,政府会作出适用于全港的「极端情况」公布。除了与雇主就「极端情况」有上班协定的必要人员外,市民应留在原来地方或安全地点,而非立即啓程上班或外出。

他表示,会在公布「极端情况」生效的首2小时内继续审视情况,并再公布会否延长「极端情况」的期限。政府希望能于今年7月正式生效,以便就风季作好准备。

立法会通过修例,极端情况上下班受伤可获赔偿。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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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委员会主席的劳工界议员陆颂雄批评,政府只呼吁雇主多包容,不要扣减迟到的员工薪金是「天真」。他又指虽然政府修改了《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在取消8号信号后,极端情况下首2小时不应启程上班,但守则无法律效力如「无牙老虎」,雇主仍然可以要求员工上班,劳方一直处于弱势及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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