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藏汽油弹抛入城门河兼袭警 健身教练判囚21个月
2021-04-28 17:27
前年11月有警员在沙田看见一名青年疑将袋抛入城门河,遂上前截查,岂料青年涉推撞警员胸口,又用头撼警员额头,最终被制服;警方后来将袋捞起来,发现内有6个汽油弹和钻头等物品。被告早前被裁定袭击警务人员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名成立,香淑娴裁判官今于西九龙法院判刑指,案件发生在香港暴力示威高峰期,被告管有6枚极度危险及易燃的汽油弹出现在公众地方,情节严重,最终判被告即时入狱21个月。
控罪指,任职游泳及健身教练的被告林颁法(23岁)于2019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桥路沥源桥袭警,以及携有6个汽油弹。
辩方进一步求情指,此次案件对于被告而言是当头棒喝的一课,现已明白所犯过错的严重性及后果,其重犯机率低。另无证据显示被告当中有使用涉案物品的意图,香官听罢言:「但佢带咗两个火机系身」又谓:「使用左就变咗系纵火。」
香官判刑时指,本案涉及汽油弹,情节严重。汽油弹为易燃物品, 十分危险及不稳定,一旦被点燃,火势将迅速蔓延,难以预计其造成的伤害。被告管有6枚汽油弹,明显有意持续使用。且每个汽油弹的封口均用布条塞住,又被带到公众地方,可以随时随地使用。另被告与感化官见面时,不肯透露事件发生的情况,可见其没有悔意,最终判被告即时入狱21个月。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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