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冷血男泰国杀妻骗保案 泰法院改判死刑
2021-04-28 11:22
天津男子张轶凡于2018年10月在泰国布吉岛杀害妻子,并伪装成妻子意外溺亡,企图骗取巨额保险一案,去年12月判囚终身监禁。死者家属上诉,据泰媒报道,泰国第八区中级法院经审理后,同意初级法院不应给予减刑,改判张男死刑。
2019年12月24日,布吉杀妻骗保案在泰国宣判,被告张轶凡被判处无期徒刑。死者家属上诉,代表律师表示,4月26日收到判决书原件。判决书总共有32页,中级法院改判死刑。法官不接受张男声称并无故意杀害妻子,依照泰国刑法「蓄意谋杀罪」量刑,最高为死刑。
张轶凡2018年与妻女到泰国布吉度假,期间妻子遇溺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发现张轶凡曾为妻子购买3,000万元人民币的保险,且受益人为自己。他被捕后一度承认杀妻,但最终推翻口供,改称只是「激情杀人」而非蓄意杀害对方。
中级法院改判死刑的依据主要基于四点:
1.非死于遇溺
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身上伤痕不多,酒店房间也只有翻找东西的痕迹,酒店工作人员出庭作证时,证明被告声称受害人死亡的泳池只有1.30-1.40米深,受害人完全可以在泳池中站立,而且受害人家属证明受害人从小就会游泳。基于泳池深度和受害人的游泳技能,中级法院法官判定,受害人很难死于泳池。
2.被告辩护激情杀人
中级法院法官认为,根据警方、检方和受害人代表律师提供的证据证明,事发后被告企图掩盖杀人事实,一直在说谎和隐瞒,等警方出示事实证据后,被告才不得不承认激情杀人。被告声称被告受不了受害人的不断抱怨,双方发生激烈争吵,被告才发怒失去理智动手在泳池卡脖子伤害到受害人。
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自己承认其从受害人背后卡住受害人脖子,多次把受害人的头按在水中,最后一次按在水里时间长达约3分钟,等受害人昏迷了,自己回到房间,任由受害人淹在泳池20多分钟后,被告才把受害人从泳池拖出来放在泳池边。
被告的种种行为和迹象让法官更相信检方及受害人家属代表律师的控告理由,中级法院法官判定,被告与受害人之间没有发生激烈争吵,受害人是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害死的,不存在激情杀人的事实。
3.被告辩称没有骗取保险
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在出事前不久,在短时间内连续多次购买大金额人寿保险,总金额达人民币20,490,000元,受益人均为被告自己,而受害人是有父母的,但是受害人父母对此一无所知。每年保险费相当高,金额达人民币202,902元,远远超出被告和受害人的总收入,这是违背常理的,正常人没有必要购买如此大量大金额的人寿保险。尽管被告辩护自己年收入达20万人民币,但是没有出具相关证明。
为了成功获得保险,被告还伪造收入证明,伪造受害人签名,受害人签名肉眼就能识破是伪签,故中级法院法官判定被告杀害妻子,目的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
4. 被告否认汇款给网红30万
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没有否认汇款事实,只是声称汇款30万元人民币是宣传自己的费用,法官认为这种解释没有事实依据,没有可信的理由。中级法院法官判定,被告对妻子不忠,开销远远超过其收入,故计画杀死妻子,图谋巨额保险金。
基于上述主要因素,第八区中级法院认同初级法院依据刑法有预谋有计画蓄意杀害他人,判决被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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