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武器库】民族阵线卢溢燊认藏炸药判囚12年 官指颠覆政府危险较叶继欢大
2021-04-23 17:06
「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前年在荃湾某工厦单位内,管有近1公斤的炸药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早前承认1项管有爆炸品意图藉以危害生命或财产罪。法官陈庆伟今午在高等法院指从其住处及手机搜证所得可见,被告准备及保存高爆炸性物品,以㒹覆香港政府及宣扬港独,并属主脑人物,属最严重同类型案件,潜在危险比1997年叶继欢案更大,刑责甚或比叶继欢更重,判刑须极具阻吓力,终判处被告监禁12年。此案是2019年6月反修例案以来最高刑罚的案件。
控辩双方续由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及大律师马维騉代表,双方连同法官先商讨前年被告因同案中已被撤销的控罪所还押的三个月刑期应如何扣减,终索取惩教署意见后,一并以总还押时期计算。
陈官认为案中发现近1公斤TATP炸药,可因热力、摩擦或撞击而触发,毋须引爆器,物质敏感易爆,对公众更危险,警方需疏散附近工厦住户及居民于天台即场引爆涉案炸药,造成水泥墙及铁闸严重损毁。陈官续言搜查时搜出了TATP原材料、制作工具、书籍《香港独立论》以及「分裂国家」、「颠覆国家」的单张,指虽然被告并非被控制造爆炸品,但被告意图造成人命伤亡或财物损失,罪行同样邪恶,亦可见被告为主脑人物,准备及保存高爆炸性物品,以㒹覆香港政府及宣扬港独,属最严重同类型案件。
陈官再举1997年叶继欢案比较,指叶继欢当年管有2公斤TNT炸药被判囚18年,本案中被告管有炸药虽然较少,且用途不明,但可在香港造成严重人命伤亡或财物损失。陈官指TATP比TNT更危险,被告行径形同向香港社会宣战,潜在危险比叶继欢案大,而且万一拆弹专家处理不善,生存可能不大,故须判处极度阻吓性刑期。陈官最后指叶继欢当年回港只为求财,被告行为却针对香港政府,破坏社会稳定,造成公众恐慌,刑责甚或比叶继欢更重,终以与叶继欢相同的18年作被告量刑起点,认罪后扣减至12年。
29岁男被告卢溢燊承认于2019年7月19日,在荃湾德士古道142号隆盛工厂大厦20楼D室,非法及恶意地管有爆炸品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意图藉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伤害。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5:50
更新时间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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