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Lunch】舞台设计师涉藏电筒罪脱 官指警员说法武断

2021-04-22 15:06

被告江祈璋(右)。 资料图片
被告江祈璋(右)。 资料图片

26岁舞台设计师于去年2月,疑在九龙湾Megabox参与「和你lunch」活动时管有一支黑色棍状电筒。他早前就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受审,裁判官屈丽雯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被告江祈璋被控在去年2月21日,在九龙湾常怡道MegaBox外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黑色棍状电筒。

屈官认为,拘捕警员陈伟伦(译音)当日下午「和你Lunch」集会期间曾看见7名黑衣人,但未能辨认其容貌,约一个多小时后见到包括被告在内的七人,便认为是同一班人,说法有武断之处。而且,控方并没举证被告曾参与「和你Lunch」集会,甚至没指出当他身处何方。

另外,陈警员在检查电筒时发现电筒未能亮着,有电线断掉,故怀疑被告携带电筒并非为了照明。但屈官认为,该电筒从未受过专家检验,内里仍有一条电线完好,亦装有电池,故此不能否定被告自辩称,电筒能发出微弱光线之说。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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