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钱宝芬袭高院保安不服定罪 上诉庭指理据不足驳回上诉
2021-04-21 16:31
人民力量成员钱宝芬涉嫌于2018年朱经纬案上诉被驳回当日,在高等法院梯间未完成安检下与女保安员发生碰撞。她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后不服定罪,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今颁下颁词,认为钱的理据不足,驳回上诉申请。
判词指出,上诉人钱宝芬的大状就事主张女人及目击证人潘先生的证供,提出了多项分歧。包括张指楼梯范围内除了潘外,没有其他保安人员,但潘则指钱进入楼梯时已有其他保安人员;张表示潘曾叫她不要让钱上楼,但潘表示他只是要求上诉人不能上楼,没有吩咐张阻拦上诉人;张谓她曾发出过两次警告,但潘却没有听到任何警告;以及双方推撞时间长短、钱向后跌时有否曾被两名男子扶著等。
但上诉庭认为,根据审讯誊本内容,张及潘的证供并没有矛盾存在,或只属一些枝节上的分歧,不足以影响最终的裁决,直言假若两人的证供是高度吻合,他们又会被批评事前曾作排演。而且,本案没有证据指张及潘与钱曾有过节、积怨、甚或互相认识的,上诉庭看不到任何理由,张及潘要在众多公众人士中,随意挑选和针对钱,无中生有且捏造证供。
由于原审裁判官林子勤当时对张证供的可靠性有所保留,钱的代表大状认为,潘的证供实不足以证明钱的行为是蓄意或鲁莽。但上诉庭认为,事发时钱未完成保安检查,众多保安人员和职员要求她不要进入法院大楼,但她执意前行。裁判官考虑了事件的来龙去脉,确信张女士的堕地并非意外造成,其裁决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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