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港岛人群聚集涉拒出示身份证 女公务员获撤控准签守行为

2021-04-19 17:27

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再讯。 资料图片
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再讯。 资料图片

民阵原拟于去年7月1日发起七一游行,但遭警方发出反对游行通知书及禁止集会通告书。惟当日仍有大批市民于港岛区聚集,其间一名女子遭警方截停后,拒绝出示身份证,被控一项阻碍公职人员罪。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再讯,控方同意撤销起诉并以签保守行为方式了事,法庭最终下令被告自签2000港元守行为12个月。

被告刘静平(25岁),报称公务员,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湾仔道193号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香港警务处机动部队B大队第三小队女警员21069,执行公务。

案情指,当日下午在湾仔附近有未经批准的非法集结,警方多次举旗警告游行违法,要求人群散去。被告当时身在移动的人群当中,在见到警察后马上离开。被告随后在便利店外被截停,警员多次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被告拒绝并问:「你地究竟想检查乜嘢?」又拎出手机,要求记录警员的姓氏。被告虽然之后有交出钱包,但没有打开,在警方多次警告后仍不果。最终,警方在拘捕被告后才成功查看其身份证。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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