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及831案】何俊仁及杨森法庭外见记者 指不排除就判决上诉
2021-04-16 18:46
壹传媒黎智英与8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阵集会后带领群众游行到中环遮打道,其中前任议员何俊仁被判囚12个月,缓刑2年;前民主党主席杨森因参与前年8月31日湾仔至中环游行,今午被判囚8个月,缓刑1年。二人下午约六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见记者,他们对于法官采取的量刑起点感到十分失望,认为和平集会的判决量刑起点比以往高。
壹传媒黎智英与8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阵集会后带领群众游行到中环遮打道,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其馀被告月初均被裁定2项明知而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控罪罪成,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首次被定罪;黎智英、杨森及李卓人因参与前年8月31日湾仔至中环游行,上周三再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首案定罪7人今早将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2案预计会于下午一同由法官胡雅文判刑。
何俊仁与杨森一同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何俊仁率先发言,表示对法官的量刑原则及观念感到十分惊讶及失望,指和平、有秩序及理性的游行集会在国际法及人权法框架下应该受到尊重,法庭一般不会起诉。但在本案中,法官在量刑时以非常负面的角度去看待和平集会,只看到其破坏秩序及影响社会安宁的一面。另此类案件以往最多罚款了事,但本案的量刑起点竟然是18个月,实在令其没法相信。何俊仁表示,会再与律师商讨,不排除就判决进行上诉。
杨森则表示对此次判刑感到十分惊讶,因为游行集会自由在香港人权法及基本法中受到保障。但法官竟将2019年的社会不安归咎于游行示威,却对政府施政、警察滥权激起民愤等问题视而不见。杨另指同类案件以往最多判处罚款及社会服务令,而此次却以18个月作为量刑起点,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质疑法庭是否配合国安法透过严刑法律以打击和平示威。
李柱铭被判囚11个月,缓刑2年。他离开法庭时不发一言,直接登上私家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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