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妻指控「老公被掰弯」警员丈夫与派出所男所长通奸
2021-04-15 20:25台湾发生一宗罕见婚外情争执,还闹上警察局。新北市淡水分局某派出所警察的妻子在facebook控诉,派出所男所长「掰弯她老公」,两人一天偷欢好几回、润滑液两三天就要补货,两人还租屋作性地,警员妻察觉丈夫行为怪异,聘请侦探调查,闯入租屋捉奸,发现丈夫衣衫完整,所长则赤裸上半身,她愤而向淡水警察分局提告所长「和诱罪」。
根据警察妻子的爆料,28岁的男所长在台湾警大法律系毕业、去年中调到淡水某派出所,竟与她的40岁丈夫开始眉来眼去,今年一月中,所内许多同僚发现所长和警察两人多次一前一后进出厕所,开始猜测两人关系不单纯。
妇人指出,男所长不仅在工作时间常与她丈夫约会,常送小礼物讨丈夫欢心,甚至还在淡水租了一间套房,方便两人偷情,所长为了取悦她老公,甚至会在车上为她老公服务,两人一天偷欢好几回合,润滑液两三天就要补货一次。
妇人还说勾引她丈夫的男所长因为有个警队爸爸在撑腰,因此态度嚣张,仗势自己有权势的嘴脸,让人看不下去,警队为了隐瞒只是将对方调职于新庄分局交通组。
淡水警察分局回应,3月29日上午3时许,分局接获民众报案,警察与派出所所长发生婚外情,警察配偶主动出示资料,分局旋即展开查办。除当事人提起诉讼侦办外,另依勤务不落实及不正常感情交往部分,分予申诚、记过及调职处分,并加强督导考核。
这个消息在台湾网络引发热议,有网民表示「通奸已经除罪化了,告和诱最后大概也没事,告爽的吧,只能民事侵害配偶权,拿个二、三十万」、「他太太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老公是GAY的事实」。
台湾的「和诱罪」,指的是嫌疑犯没有违反被诱人的意愿,使被诱人脱离家庭或监督权监护范围,而置于自己实力支配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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