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水已婚警察宿舍掷汽油弹 六旬翁囚42个月
2021-04-13 13:33
六旬退休汉涉嫌于去年3月向上水已婚警察宿舍投掷汽油弹,被控有意图而纵火、管有腐蚀性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图作非法用途,他昨于区域法院承认所有控罪。李庆年法官今早判刑时指,被告的行为是对法治的直接冲击,纵火为严重罪行,判刑须具阻吓性,最终判被告即时入狱42个月。
法官李庆年续强调,向警员及其家人复仇只会产生更多罪恶,建议被告黄锦全「化戾气为祥和,才可心中平安」。
李官判刑时指,被告在凌晨时分犯案,当时宿舍内的居民已熟睡,警觉性较低,被告的行为因而有可能带来更高的人命潜在风险。另被告声称用铁线锁上铁闸只是是为了阻碍他人追捕,但无可否认这会增加居民逃离现场的风险。且被告投掷的其中一个汽油弹击中宿舍内的汽车,汽车内载有易燃液体,有机会引起爆炸,风险亦随之增加。
李官续指,他接纳被告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丈夫及父亲,案发时已年届62岁,亦及早表示认罪,愿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最终就意图而纵火、管有腐蚀性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图作非法用途三罪分别判处42个、10个月及6个月监禁,同期执行,即总刑期为42个月监禁。
大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侦缉督察陈安蓓在庭外表示,警方欢迎法庭的裁决,判刑反映了被告所犯下的严重罪行,及对公众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刑期亦具相当的阻吓性。无论有任何理念及原因,犯法就是犯法,必须要负上刑责,今次案件涉及使用汽油弹,无人受伤只是好彩,被告自私的行为,妄顾他人的安全,影响居于警察宿舍内的人,正如法官所言,若有汽车著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警方重申,绝不容许任何破坏公共秩序及危险公众安全的行为,对所有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会果断执法恢复公共秩序,强调无论犯案者有任何的理念及原因,犯法就必须要负上刑责,而警方绝不容许任何破坏公众秩序及危害公众安任的行为,对所有暴力及违法的行为绝不姑息。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1:47
更新时间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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