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练袋藏汽油弹抛入城门河 袭警及藏武器罪成押至4月28日判刑

2021-04-08 18:20

被告林颁法。资料图片
被告林颁法。资料图片

23岁健身男教练于前年11月将袋抛入城门河,被警方上前截查时推撞警员,双方纠缠后终被制服。其后水警打捞涉案背袋后,发现内有6个汽油弹。被告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袭击警务人员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名成立。裁判官香淑娴指被告知自己犯法,被截查亦没有停下,并以双手大力推及头撞警员,没有合理辩解管有汽油弹,故裁定被告罪成。香官下令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案件押至4月28日判刑,被告还押候判。

香官指所有控方证人作供清晰明确,关键证供互相吻合。辩方求情时一度要求为被告林颁法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香官拒绝,称「唔会畀假希望」,指其第二项控罪刑期不会短,又称汽油弹可用以杀人,涉案有6个汽油弹,监禁为唯一恰当刑罚。

控罪指,被告林颁法被控袭击警务人员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他于2019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桥路沥源桥袭击警员,令警员右额擦损及胸口留红印,以及管有六个汽油弹。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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