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小学文书助理涉非礼多名女童 被判入狱3年4个月
2021-04-08 18:10
小学文书助理于2017年至2018年间,先后多次在学校医疗室及校园电视台内非礼多名女童,并在电脑中藏有7张儿童色情相片及4段儿童色情录影片段,事后有女童向家长投诉,终揭发事件。他今于区域法院认罪,谭思乐法官指涉及儿童的非礼案为极严重罪行,被告利用他文书助理的角色巧言令色犯案,判刑须具阻吓性,最终判被告即时入狱3年4个月。
被告简铭龙(28岁),被控7项猥亵侵犯罪及4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案情指,简自2018年起在小学担任文书助理,在学校被称呼为「龙哥哥」。女童V 于2018年2月因身体不适前往医疗室,其间简先是伸手入V的校服里面,按压她胸口位置一下,之后又伸手入V的短裤及内裤里,按压她的生殖器官范围数秒。同年六月,简以参加填色比赛为藉口,将女童U和T带到校园电视台,并拉著两人坐在其大腿上。简一边向两人展示手机上的图片,一边分别用手摸两人的胸部数秒及1分钟。简在两人尝试反抗后,停止动作。T和U事后分别向母亲投诉,最终揭发事件。
警方其后到简的住所中搜查,在他的电脑中存有与儿童色情材料有关的7张相片及4段影片,涉及4名案发学校学生。该相片内容为一名女童生殖器官范围的相片,有人用手指触摸该生殖器官范围。片段则展示了多名女童的内裤画面,该些片段均在女童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
辩方求情指,被告现已感到十分后悔。在案件初时没有聘请私人律师是因为不想父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一个「可耻、丧心病狂的人」,自觉十分羞耻。被告在自撰的求情信中,向受害人、家人及学校道歉,自知没法弥补他所犯下的错误,其行为对小朋友影响深远,因而希望法庭能让他单纯服刑,不需要对他的刑期进行扣减。另心理医生报告显示被告有恋童癖,其重犯风险为中级的顶端。
谭官判刑时指,涉及幼童的非礼案件极为严重,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被告利用自己小学文书助理的身份,巧言令色对多名7至11岁的女童进行猥亵侵犯,违反诚信。另涉及幼童的非礼案相比起其他更为难以侦查,因小童不懂反应或羞于启齿。且学校原为令人安心的地方,家长有权安心安放孩子学习的地方,但被告因一己私欲粉碎家长对学校的期望,令家长自责。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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