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销售员涉误导顾客签约 被判囚13个月
2021-03-31 15:19
海关公布一名健身中心女销售人员,因销售健身服务期间串谋作出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罪成,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13个月,同时须向案中受害人赔偿约2,000元。
海关表示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九龙湾的健身中心有职员涉嫌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服务,迫使一名顾客购买健身会籍及私人健身教练合约。
海关经调查后,发现该中心销售人员以查询优惠为由,要求受害人在一份表格上签署,并表示毋需付款。但当对方签署后,涉案女销售人员随即表示该表格是健身会籍合约,该女职员又向受害人施压,迫使他购买额外私人健身教练合约,并以信用卡及自动转账形式缴费。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规定;消费者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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