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Lunch】舞台设计师涉藏电筒 管有攻击性武器表证成立
2021-03-30 13:17
26岁舞台设计师于去年2月21日,疑在九龙湾Megabox参与「和你lunch」活动时管有一支黑色棍状电筒。今就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于观塘裁判法院受审。控方传召警员证人指,当日搜查被告时涉案电筒未能亮灯,在盘问下表示相信被告用作自卫。被告则曾解释「我做舞台设计嘅,支黑色电筒舞台照明用」。裁判官屈丽雯裁定被告表证成立,案件下午续审。
根据承认事实指,当日下午2时许,被告江祈璋于九龙湾常怡道被警员截查,背囊被搜出一支黑色棍状电筒、一面美国国旗、银色伸缩棒及手套等物品,遂被警员以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拘捕。当时被告曾表示自己任职舞台设计,电筒用作照舞台。
控方传召当日拘捕被告的警员陈伟伦(译音),陈指当日按指示到零碳天地进行高调巡逻。他刚到达宏照道近零碳天地时,留意到有7人身穿黑色衣物聚集,其中一人挥舞美国国旗。另外亦有约100名便装市民在常悦道及宏照道交界聚集,「打圈游行」,陈形容当时气氛大致和平。
陈在约下午2时在零碳天地巡逻时,见前方再有一行7人聚集,全部均有戴口罩,当中留意到被告身穿蓝色上衣,㩦带一个大背囊,思疑他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于是上前截停搜查,并搜出涉案棍状电筒。
陈向他查问电筒用途,江表示自己任职舞台设计,作舞台照明之用。陈又问,他到零碳天地有何目的,江表示「约咗朋友食饭」。陈问被告今日是否需要上班,江则回答不用。陈质疑为何不用上班仍㩦带电筒,陈表示当时被告没回应。
陈于是检查涉案电筒,发现其不能亮灯,于是打开电筒发现内有电芯,并有两条分别红色及黑色电线,当中黑电线断成两截。
辩方盘问证人时质疑,被告曾解释「依家home office紧,我带住(电筒)喺身因为随时要返公司做嘢」,惟证人表示没有印象。陈亦表示,当初挥动美国旗者穿著全黑衣物,被告被捕时则身穿蓝色上衣;承认不能肯定下午巡逻时所见的7人与刚抵步看见挥动美国国旗的7人相同。
辩方又指,被告到达警署后有另一名警员尝试开涉案电筒,并发现可以亮灯,惟光线微弱,所以证人在现场搜查时才未有发现。陈警则强调自己一直保管电筒,没有其他警员接触过。
辩方盘问下陈警承认被告在截停搜查时态度合作,并表示有理由相信电筒为被告自卫之用。
被告自辩时表示,案发时为西九龙文化区表演艺术部实习生,当时因疫情而按雇主要求在家工作,当日与5至6名朋友到九龙湾零碳天地参加抗疫集会。被告续称,当日下午2时,他与朋友走向临丰街及常怡道交界方向,打算离开零碳天地,并讨论到什么地方吃午餐。江指,有警员跑过马路,质问他们「你哋喺度仲乜」。有一名较年长防暴警曾语气恶劣地指,「你头先喺入面好威风㗎」,又斥责他「唔好扮诚恳」,后来江被证人陈警拘捕。
被告续指,有另一警员于牛头角警署测试其电筒,并发现可发出微弱光线,表示「咦,著到喎」。
控罪指,被告江祈璋则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称他于2020年2月21日于九龙湾常怡道Megabox近橙柱E7717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黑色棍状电筒。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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