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向「劈腿」当差女友施袭 官质疑事主无即时求助

2021-03-25 16:51

女事主冯嘉茵(左),被告蔡智浩(右)。
女事主冯嘉茵(左),被告蔡智浩(右)。

28岁男警疑因警队女友「一脚踏两船」,去年8月到其寓所摊牌时,争执下疑因想抢去女警电话而捉住其手臂,造成瘀伤。男警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受审。女警在辩方律师盘问下表示不欲家人担心,所以没有向母亲及胞兄提及被袭击,但她后来承认瘀伤为意外造成。

女警冯嘉茵作供指,当晚与被告发生冲突后,「之后大家坐喺间房坐天光」,然后一起吃早餐,其后因咳嗽症状到诊所看医生,并没有向医生求助。辩方律师指,女事主有多次机会向他人表示被袭但仍没有向任何人提及。例如在就感冒病徵看医生但没有向医生提及;与信任的母亲及胞兄吃晚饭时,被家人问及手脚瘀伤,仍称「搬嘢整亲」。她后来承认受伤为意外造成,不涉及袭击。

杜官指,事发当晚女事主受袭时为何不求助,在隔离房间睡觉的母亲作供称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女警又称胞兄在晚上上班,不在家中,母亲却表示儿子晚上在家中睡觉。杜官认为女警证供与其母亲矛盾,不可信。

被告蔡智浩报称为公务员。控罪指他于2020年8月18日在秀茂坪晓光街富华阁20楼D室袭击冯嘉茵。

30岁女警原有一名32岁任职惩教主任的男友「呀锋」,在去年5月结识同为冲锋队员的被告蔡智浩。冯嘉茵在男友「呀锋」的陪伴下在8月20日报案。

法庭记者:王永欣

建立时间14:59
更新时间16:51

女事主冯嘉茵。
女事主冯嘉茵。
被告蔡智浩。
被告蔡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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