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机场爆冲突 厨师及清洁工非法集结罪成押下周三判刑

2021-03-25 10:23

高颖康(左)及麦幸雄(右)。资料图片
高颖康(左)及麦幸雄(右)。资料图片

示威者前年8月在机场客运大楼集会,及后演变成冲突,有警员遭示威者包围,须拔枪示警才得以脱险。两名男子否认非法集结罪早前受审,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本月31日判刑。法官郭启安稍后以书面形式颁下裁决理由。

郭官在裁决时指本案发生于2019年8月13日下午至2019年8月14日清晨期间,香港国际机场出现了一个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活动。数百名示威者在1号客运大楼内集结示威,他们占据了大堂,有关活动影响不少离境旅客,令机场服务严重受阻。
 
控罪所指控的「非法集结」罪发生于8月13日晚上约11时至11时10分。由于一名人士较早前在离境大堂内发生的一宗事故中报称受伤,救护人员奉召到场协助。当时示威活动正在进行中,离境大堂内聚集了大量示威群众,救护人员几经辛苦才能通过重重的人群,将该名受伤人士送上一部救护车上。警方当时亦分别派员乘坐多部警察运输车辆及便装警车前往离境大堂外的畅航路的行车道提供协助,护送该救护车离开机场前往医院。
 
当车队在行车道上开始离开的期间,有部分示威者开始走近警车,其中警察运输巴士AM7998在出境大堂2号区(下称「2号玻璃屋」)外斑马线被示威者阻挡。集结的示威者(不少于20名)中有人将大量行李手推车放置在AM7998的前方阻挡该车前进而尾随的便是载着该名受伤人士的救护车A291以及另一部救护车和其他多部便装警察车辆。

当中激进的示威者群情汹涌,除了阻碍车辆在行车道上前进外,更有人拍打警察运输车并向车辆投掷杂物和水樽。期间有示威者手持电筒及镭射笔以镭射光照射车辆上的司机及其他警务人员,亦有人用警棍击打警察运输车的车身。同一时间,有示威者用行李手推车撞向另一辆便装警车RP 5974的后方。部分围绕着众警车集结的示威者亦对一众警车的车身拳打脚踢,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两部警方便装车辆UT2365和RP 5974遭受损毁。
 
最后警方派员到场增援以及将堵塞行车道的物件被其他人移走后,一众警车最终于约11时10分开始陆续驶离畅航路的行车道。

主审法官郭启安在判词中指,案发当晚从10时58分至11时15分,机场1号客运大楼外大批示威者由大堂内跑到大楼外企图阻止护送一名伤者的救伤车和警察车队离开机场前往医院。当中一些激进的示威者其中包括两被告在行人路上和马路上起哄和集结。他们个别和连同其他人在案中被指作出了上述不同的行为。两被告参与的这些行为肯定是扰乱秩序的行为,当中个别或全部都不乏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性,亦会激使其他示威者进一步破坏社会安宁。

两被告明显有共同的犯罪意图,并有份连同其他示威者在现场集结在一起,在共同目的下作出了参与包围警车和堵塞交通等的扰乱秩序行为。至于他们是否「意图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又或「知道或罔顾他们的行为会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或相当可能会激使其他人破坏社会安宁,从他们在本䅁中这些行为的性质上来分析,这是明显不过的。

控方在结案陈词时曾提出梁颂恒及梁天琦两案例对有关「犯罪意图」 的判决出现分歧,郭官认为无论引用那一项的判决也好,法庭仍然可以肯定两被告在本案皆具备「参与」的意图与该些集结在一起的人故意地作出以上的订明的行为时,「意图导致」或「知道或罔顾该等行为相当可能导致」订明的害怕。由于有充份证据显示当晩集结的人实际上对警方已作出了暴力行为,即使欠缺直接的证据证明集结的人有意图去达致一个非法目的,也不论他们其目的为何,亦已经足以证明该集结是非法的。     
 
郭官裁定控方经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控罪一,两被告共同面对的一项「非法集结」罪罪名成立。

24岁厨师高颖康及23岁清洁工麦幸雄被控在前年8月13日,在香港国际机场1号客运大楼第8层离境大堂外畅航路参与非法集结。

根据控辩双方的承认事实指2019年8月13日约11时15分,探员6016在离境大堂外畅航路的行车道上4号区附近制服被告高颖康、高其后以「非法集结」罪被拘捕。

另于大约相同时间,警员11137在离境大堂外畅航路的行车道4号区附近制服被告麦幸雄、麦其后亦以「非法集结」罪被拘捕。从麦身上检取了下列物品,包括黑色背包证物,一张写有「我系四眼仔 o-o 唔好射我!唔想变三眼仔!#FREE HONG KONG」的纸张、一个灰色防毒面罩,一个黑色口罩,一部黑色iPhone手提电话,一部黑色小米手提电话,及一张八达通。
 
警方在麦衣服内检取一张写有「黑警还眼」和画上眼睛图案的纸张、一张列印有「HONG KONG POLICE SHOOTING US.  香港警察企图谋杀香港市民。HONG KONG POLICE ATTEMPT TO MURDER HONG KONG CITIZENS.」的纸张及一本记事簿的照片。
 
而警方在调查和举证过程中,倚赖大量录影片段,包括香港国际机场闭路电视片段、附近7-11 便利店闭路电视片段、警方从互联网取得的片段以及女探员在警车内拍摄的片段及警员于案发后在离境大堂外畅航路的行车道一带拍摄的片段。

当日机场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当日机场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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